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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伦春族

鄂伦春一般指鄂伦春族

鄂伦春族是中国东北部地区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[1]  ,是狩猎民族,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[2]  。
鄂伦春族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,使用鄂伦春语[3]  ,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,没有文字[1] 。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,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,有口头创作、音乐、舞蹈、造型艺术[3]  。
 
中文名
鄂伦春族
外文名
Oroqen people
语    言
鄂伦春语
分布区
内蒙古自治区,黑龙江[4] 
人    口
8659人(2010年)
宗教信仰
萨满教
别    称
使鹿部[2] 
 

名称

元朝时,鄂伦春人被称为“林木中百姓”和“北山野人”,分布极为广阔,在辽阳行省的管辖之中。明朝时黑龙江以北有“乘鹿以出入”的“北山野人”,就是指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、黑龙江以北的“使鹿部”,也就是鄂伦春人。清初文献曾把鄂伦春人称为“树中人”[1]  。
《鄂伦春人》 陈玉先《鄂伦春人》 陈玉先
鄂伦春这一族称,在1640年4月28 日(崇德五年三月丑)是以“俄尔吞”出现的[2]  。1683年(康熙二十二年)以后,文献中多次出现“俄罗春”、“鄂罗春”、“鄂伦春”等不同写法。从1690年(康熙二十九年)十月始,“鄂伦春”才作为统一的族称固定下来。“鄂伦春”是民族自称,即“使用驯鹿的人们”。另外,“鄂伦”的发音与驯鹿的发音(oron)相同,(cho)是表示人的附加成分,两者合起来为(oroncho),即“鄂伦春”,汉语就是“打鹿人”之意[1]  。
根据居住区域的不同,鄂伦春人内部还有不同的名称。如居住于呼玛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库玛尔千;居住在逊克县嘉荫县河边的鄂伦春人自称毕拉千;居住在甘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甘千;居住在托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托千等。比如,库玛尔千的“库玛尔”表示地点,“千”表示人的附加成分,表示某地人之意[1]  。
 

历史

 

起源

关于其族源,主要有两种说法,一是室韦说,二是肃慎说。学界多倾向于后者。十七世纪中叶以前,鄂伦春人分布于贝加尔湖以东、黑龙江以北,以精奇里江为中心的广大地区。历史上这里主要是钵室韦人和深末怛室韦人的活动区域,因此,隋朝时的钵室韦、深末怛室韦应是鄂伦春族先民的主要来源,北室韦亦有可能参与了族体形成过程。唐朝时室韦发展为20余部,唐设室韦都督府加以管辖。据文献记载,其中的婆莴和落俎部分布于今黑龙江以北、外兴安岭以南。辽朝的室韦部在今嫩江上游以北及外兴安岭以南,黑龙江中、上游地区。辽设室韦国王府,圣宗时又设室韦节度使,隶西北路招讨司,对这一带的室韦人等进行管辖。金朝的火鲁火疃谋克管辖外兴安岭以南地区


[1]  。